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兽医从业推行强制准入制度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1/12/29 21:31:12  文章录入:chengyaya  责任编辑:chengyaya

按照我国《动物防疫法》和农业部有关规定,动物诊疗机构、动物保健机构、动物隔离场、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、水产原良种场等单位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、诊断、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以及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兽医人员,必须获得执业兽医资格。

消息显示,农业部将通过研究制定有关兽医从业准入的管理办法,明确养殖场、屠宰场、兽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兽医服务人员资格条件,最终在我国建立推行强制性的兽医从业准入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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