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|
![]() |
7月22日,记者从青海省农牧厅获悉,两年来,青海省共完成禁牧减畜任务456万羊单位。2011年以来,青海省各地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积极探索建立草原监管体系及核查监管机制,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载体,加大禁牧减畜力度。
近年来,青海省积极探索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,实现了生态畜牧业建设、草原生态补奖机制、游牧民定居工程和饲草料产业发展“四位一体”有机结合,逐步提高了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,坚持牲畜作价归户所有权不动摇,草原承包到户使用权不动摇,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组建牧民合作经济组织,培育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。
目前,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在青海省883个牧业村已全部覆盖,以此为载体,青海省农牧部门积极组织牧民推广先进实用的种草养畜、科学养畜技术,调整优化畜群结构,引导牧民加大羔羊、犊牛育肥出栏,推动草原畜牧业规模化生产、集约化经营,为实现禁牧减畜奠定了基础。同时,青海各地还结合实际,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禁牧减畜的做法与经验。
据了解,2011年9月,青海省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,开始对2.45亿亩中度以上退化天然草原实施禁牧,对2.29亿亩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,并利用3年时间核减超载牲畜570万羊单位。